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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墓何以会挡“文明”的道?
媒体来源: 何三畏的BLOG

http://www.dfdaily.com/html/63/2011/5/5/600459.shtml今天东方早报发表的,一千五百字删去了四百。

写的是冉土匪家乡的事。冉兄也曾为他家祖坟,伤了好一阵脑筋,后来可能是找了一点关系,不知道什么个结果。在中国乡村,这是又一个不和谐,很值得关注。

 

古墓何以会挡“文明”的道?

何三畏

据重庆媒体报道,重庆市酉阳县推行“殡葬改革”,两年来共拆除“活人墓”1572座,整治“超标大墓豪华墓”1833座,搬迁、整治已葬墓10776座。对于一个73万人口的县来说,这已经是“殡葬改革”的“大成绩”了。不过,这还不够,接下来他们“还要再搬1万座坟墓”。

据报道,这一“改革”有两方面的正义性。一是政治上的,“破除千年丧葬陋习,树立文明丧葬新风”。二是“为了给经济发展让路,还老百姓一片清净绿色天地”。报道把整治坟墓和当地的旅游业,GDP联系了起来:“随着殡葬改革的推进,酉阳县搬迁大量墓地,用于搞绿化、搞建设,连续获得了国家森林公园、龚滩4A级风景区等6个国家级旅游品牌;县域经济GDP增幅也冲到全市前列。”

那么,坟墓和发展构成了多大的冲突呢?县民政局负责人是这样描述的:“酉阳作为典型的少数民族地区,土葬沿袭了数千年,而酉阳的地形又是二山夹一谷,山上千百年来留下的几千座葬墓,使县城被困于坟墓包围之中,把酉阳县城变成了‘山上住死人,山下住活人’的奇怪景象。一到清明节祭扫时,漫山遍野飘着香灰,到了晚上市民想登山健身都不敢,严重影响了酉阳的城市环境和对外形象。”

在这位民政局负责人的观念里,先人之所葬,成了今天的“奇怪景象”;清明时节祭扫祖坟,追宗认祖的香灰,也带有不祥的意味。这位负责人不是个小孩了吧,先人所葬之地有什么“不敢去”呢?毛泽东的遗体陈放在天安门供人参观呢。

这些干部们为什么想不到,千百年自然形成的先人墓地,本来就是公园!只要稍加修整,就是环境,就是历史,就是文化,而非要成千座,上万座坟的拆迁?为什么他们觉得,辖区内的先民之墓,是可以随便拆的?还有一个原因是,在中国人的流行观念里,人死后也是不平等的:假使这里有一位历史上的大官,大名人之墓,那它本身就成了“城市环境和对外形象”,正可以趁此开发旅游,如果是平民墓地,上万座也可以挖掉。

在报道里,“破除千年丧葬陋习,树立文明丧葬新风”的改革,“得到了老百姓的积极响应”。报道举了何氏家族,“清理了”80多座墓葬,何家一位59岁的后人,就表示了满意!但是,根据人间最简单的道理,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传统形成的“陋习”,可能被一纸政令改变,但传统观念不能。一个家族能有80多座坟墓能够指认,没有变成“无主坟”,本身就说明了乡民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

重要的是,这种传统对于任何一个民族,都是不可替代的凝聚力,具有非常正面的意义,很难和干部口中的“陋习”挂上钩。酉阳刚好是我的一位土家族朋友的故乡,即便是他这样受过良好的教育的人,也曾为他家的祖坟搬迁很是伤了一阵脑筋。

“殡葬改革”也许势所必然,但以此和古人争地盘,大搞坟墓搬迁,发生在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却更加令人不安。酉阳县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3.6%,包括土家、苗、满、彝、回、黎等16个民族,其中以土家族为主。县里有被喻为“土家族摇篮”的酉水河,和古朴的民风民俗,这一切不能不令人敬畏。

老人在世的时候建好坟墓,然后看着最后的岁月从容地走去,这是包括汉族在内的所有传统乡民的文化。因此,本文开头引文中提到的所谓“拆除活人墓”,是一件特别需要谨言慎行的事情。而“殡葬改革”只能通过民主的方式,用“乡规民约”,而不是官方文件去解决。例如什么叫“超标大墓豪华墓”,只能通过乡规民约去定义。

最后,我想也许会有朋友提出这样的疑问:县里的主要领导们如何处置自家的祖坟?回答是,目前中国的县级政权的主要领导原则上必须是外县人,如果酉阳县没有例外,那么,他们跟当地的坟墓没有血缘关系和情感牵连。他们在要求酉阳市民签署“文明祭奠活动契约”,“支持厚养薄葬的新风尚”的时候,没有自身的顾虑。( 201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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