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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业专利大战的背后
媒体来源: 中国媒体博克


在通信行业,专利诉讼经常是商业竞争中的“臭鸡蛋”和“绊马索”,人人都要时刻准备着出招和躲闪。而“被诉讼”,有时候也是自身成长的一种外部认证。
《商业价值》杂志 张思|文
    最近通信圈内的专利大战打得热火朝天。华为与摩托罗拉刚刚和解,中兴与爱立信又陷入了拉锯战,老对手诺基亚和苹果的角力似乎一直没有停止过,近日又爆出最新的专利纠纷——苹果状告三星,华为在欧洲起诉中兴。
    诉讼似乎成为了通信行业的常态,仅2010年发生在通信行业的专利诉讼就有数百起。为何大家如此热衷于专利官司?要知道这是一场费时费力,并且对双方都有影响的损耗战。但专利官司已经成为通信厂商立足市场的某种武器,然而这种武器只是孔雀开屏,而不是毒蛇的毒牙。最多做到威慑对手,却很难一招制胜。
    通信行业的专利体系复杂至极。如果某个厂商乐意,随时都可以起诉竞争对手,他们从不缺乏专利侵权的素材。之所以还能够相安无事,是由于每个厂商都对目前自己的领地和既得利益相对满意,何必招惹他人、拖沓自己的步伐。而发起专利诉讼,则是由于竞争对手“踩过界”的行为伤害了自己的利益,于是乎诉讼之,这样做至少可以拖慢对方进攻的步伐。
    当年思科起诉华为,历经一年半,最后以和解告终。但是,在提起诉讼时,思科的态度是“要告到华为倾家荡产”,何其强硬、何其坚决。谁都清楚,法庭上的争斗最终仍要回到市场竞争层面,而一家公司的崛起或衰落也并不完全依靠专利。如果依靠专利就可以在市场竞争中胜出,那么拥有大把专利的北电就不会轰然倒塌。
    发起诉讼往往是危机感的体现。追溯到思科状告华为的2003年,彼时华为已是国内最大的电信设备厂商,产品价格比思科这样的传统产业巨头低20%甚至50%。如此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同样具有强大的竞争力,进军国际市场已经成为华为新的战略重点。2002年12月由华为自主开发的光网络产品OptiX Metro 6020通过测试,可以在美国市场出售,意味着华为将扩张之火烧到了思科的主场。
    随后上演了专利拉锯战,其结果是以和解告终,不久之后思科总裁钱伯斯亲自上门拜访了华为的任正非,两人握手言欢。实际上,思科自己也深知通过专利诉讼让华为“倾家荡产”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最好的结果无非是让华为暂时绕开美国市场。
    而尽管事后华为真的放慢在美国扩张的脚步,暂时进军欧洲市场。但是对于华为而言,这绝不是一场完败的官司——在这场诉讼中不仅赚取了知名度,公开展示和证明了自己的技术能力,同时也积累了征战国际市场中如何应对专利纠纷的宝贵经验。
    更重要的是,商业竞争永远不在法庭上分胜负,思科并没有挡住华为扩张的脚步。与思科缠斗的同时,华为的国际化成绩表开始变得喜人:GSM、CDMA产品成功打入40多个国家,到2003年底已经为120多个运营商提供了产品和解决方案,2004年上半年海外销售收入达到8.9亿美元。
    新势力的崛起势必会让原有的霸主心有不快,而电信行业纷繁庞杂的专利体系则成为最合适的威慑武器。此次中兴与爱立信的专利拉锯战多少有着当年华为与思科的影子。
    先是爱立信向英国、意大利、德国法院提起一项诉讼,指控中兴通讯侵犯了爱立信涉及2G和3G的一部分专利,包括中兴的5款GSM手机。中兴则立刻在中国提起反诉,状告爱立信(中国)在中国销售的产品侵犯了中兴的专利权,具体涉及核心网络、全球移动通信系统以及4G手机技术等方面的专利。

    据中兴财报显示,2010年中兴在欧洲市场的增长超过50%,远远高于其在国内的增长;而爱立信所发起的诉讼地——英国、意大利、德国正是中兴增长最快的地区,同时也是来自瑞典的爱立信的主场。根据欧美大部分国家的法律规定,一旦涉及企业专利诉讼立案,被诉方在诉讼期间不得出售相关产品,这直接影响了中兴在欧洲拓展的步伐。
    与当年初涉美国市场的华为不同,中兴此次受到威胁的是增长最快、占整体收入超过20%的欧美市场(5年前这一比例还不到1%)。中兴不可能轻易放弃这个市场,也不会像当年华为那样暂时绕道,必须正面应对。于是,在中国市场反诉爱立信的举动也在意料之中。
    2005年爱立信曾和中兴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联手提供TD-SCDMA解决方案,而此前爆出的中国移动TD-LTE试点城市对应设备商名单中,爱立信缺席,让很多人认为爱立信拉锯中兴与此有关。这让爱立信中国的处境十分尴尬,在拖慢中兴欧洲步伐的同时自身也承受着相当大的压力。
    而双方到目前为止尚未坐到谈判桌前和解,显然是没有满足双方的各取所需。但长远来看,和解将会是对二者最好的选择,而最终双方究竟能够形成怎样一种平衡,仍然不取决于这场官司的胜负。华为与摩托罗拉的和解就是最好的例证。
    如今稳坐设备厂商第二把交椅的华为,已经不是2003年初闯美国市场,被思科告上法庭的华为了。此次能够获得摩托罗拉专利转让费,并不是华为打官司的技巧纯熟了,而是华为自身的市场地位所决定的。
    华为与摩托罗拉的和解虽未公布细节,但显然双方达成了默契。由于希望中国监管机构尽快批准其将移动网络业务出售给诺西,摩托罗拉放弃与华为的纠葛再明智不过。也有猜测认为摩托罗拉是担心华为对其出售网络基础设施业务给诺西的行为提出异议,因此故意先在一宗商业机密诉讼中将华为列为被告之一。先发制人,在此后的谈判中能握有和解筹码。
    无论是华为还是中兴,在国际化的进程中势必面临原有巨头的阻碍,牵涉专利诉讼也是他们的必经之路,而冲破阻碍的绝不是一场专利诉讼的结果,而是自身的市场表现所决定。对于传统的巨头而言,面对来势汹汹的追赶者,拿出专利诉讼这个“孔雀屏”也只能震慑一下对手,暂时拖慢他们的脚步,为自己或转型、或升级争取时间而已。

    原文链接:http://content.businessvalue.com.cn/post/3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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