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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专利为何会扼杀创新
媒体来源: 中国媒体博克

专利是保护创新的天使,但为何软件专利却是一个恶魔?

文|CBN记者 董晓常


  Google的手机操作系统Android如日中天,但目前看起来微软才是Android市场份额增长的最大受益者。
  最近,微软已经要求三星为其销售的每部Android手机支付15美元的专利授权费,因为Android使用了该公司的多项专利技术。此前,HTC已经和微软达成和解,每销售一部Android手机便向微软支付5美元。实际上微软从Android收取的专利费用,已经远远超过自身Windows Phone的授权费用。
  这真是一个让人悲催的场景—市场的成功者却在为失败者打工,仅仅是因为微软拥有相关的专利。不过保护知识产权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么?
  作为全球最具创新能力的国家,美国对专利的重视曾经有效保护和促进了创新,推动了行业更快发展。但软件专利却一直存在争议。直到1970年代末,《专利法》都被解释为不能对软件申请专利。因为软件被认为属于数学算法的一部分,是一种自然法则,而数学是一种语言,应该遵循言论自由。
  实际上在软件领域,不侵犯专利权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Android有近千万行代码,即使是Google也没有足够的精力去查看是否侵犯了其它公司的专利—美国已经授予了超过20万件软件专利。在科技领域,软件专利并没有推动行业进步,反而成为了创新杀手。
  自卫既然无法避免侵犯专利,那么软件公司最有效的策略就是持有大量专利,这样如果对手以专利威胁它,它就能够以手中的专利进行反击。Google出资40亿美元竞购北电持有的6000件专利权时,明确表示是为了自我保护。微软最初也是对专利毫不在意,但1990年代被Stac专利诉讼后,微软加快了专利申请的速度,至今微软已经拥有1.8万个专利。IBM是目前世界上拥有软件专利最多的公司,达到67199个,苹果拥有专利数约在4000到5000个,而Google仅有不到1000个专利。
  小公司专利的本意是要保护创新和鼓励小公司,但实际上小公司反而深受其害。由于精力所限,小公司在编写软件时根本不可能去查阅现有专利,再加上大公司的专利规模庞大,所以小公司的软件难免会涉及到大公司的专利。当大公司向小公司讨要专利费时,小公司通常会乖乖交钱,因为它们没有那么庞大的财力打专利官司。
  低质量专利 软件专利爆炸式增长,带来了许多低质量专利。关于软件专利,美国有一个经典案例。Charles Freeny做了一个小亭子,放在零售商店里,顾客走进去,选择自己想听的音乐,然后刷一下信用卡,放进去一盒空白磁带,过一会,磁带里就录进所选的歌,然后顾客拿着磁带离开。这个专利的申请报告,写得非常模糊,使用了一些很模糊的词,比如“销售所在的场所”、“处理信息的机器”等。最终“销售所在的场所”被解释成办公室、卧室等,所以,它可以包含所有的电子商务。法庭居然同意这个解释。于是当时的100多家互联网公司都必须设法与之达成和解。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Stuart J.H. Graham调查了1000多家1998年后创办的创业公司,其中有700多家属于软件和互联网行业,软件业公司的管理者们认为在诸多的竞争力因素中,专利是最不重要的,而“先人一步”是成功的最关键因素,其次分别是收购互补性资产、版权、商标、保密以及防破解仿制。
  对于科技行业来说,最幸运的就是直到1990年代专利申请和诉讼数量才大幅增加。假如这个行业一开始就处在严格的专利“保护”之下,那么像剪切、粘贴、字处理软件中的标尺、自动换行这样的伟大专利恐怕早已把微软这样的公司扼杀了。
  专利扼杀了创新,但我们不应该谴责微软或者苹果这样的公司,因为它们作为公司本身就是要追求最佳的获利方式。应当思考的是这个社会的运行体制和制度安排。17世纪亨利·奥尔兰堡提出,保密不利于科学进步,知识在应用时不会被破坏,因此应该在没有丧失其价值的情况下进行广泛传播—知识越有用,它的潜在价值就越大。1665年,英国皇家学会发布观点:所有新发现都应该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尽可能自由地传播。由此,催生了工业革命,催生了现代商业文明。先贤圣明,成就商业和现代社会,如今信息技术革命堪比工业革命,商业更要共识以成就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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