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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的“子产不毁乡校颂”
媒体来源: 何三畏的BLOG

新时期的“子产不毁乡校颂”

何三畏

    2013831日晚,“新华网中国网事”的微博账号,在“晚安,中国”的问候标题下,发出一条微博:“连日来的一些新闻报道,让一些家长感到很难接受。对个别违法犯罪尤其是涉性、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报道,口无遮拦,极力渲染细节,不顾隐私和良俗,好像恨不得提起受众的耳朵灌输那些事。新闻报道要激浊扬清,媒体也应遵守基本报道规范。新闻怎么写才合适?不妨问问愿不愿意给自己的孩子看。”

网民一看就知道这是在说什么。连日来,中国的新闻媒体,特别是电视媒体,以其最强档的时政新闻专有时段、新闻专题、以及整点轮播,一而再地重复渲染“那些事”。那都是些什么事呢?这是一段新闻字幕节录:“年轻,性感,苗条……我们都在沙发上,有一个女的穿着吊带衫……老顽童和那个女孩赤身裸体在床上……他让我坐在床边,他说这样他比较刺激……”。这样的台词,配以当事人镜头前的自述,对受众的刺激性,应该可以比肩纯文字白描的金瓶梅了。

新华网批评某些新闻报道“不顾隐私和良俗”应该是恰如其分的。其实,在此之前,已经有不少人在网上表示过同样的担忧。不难理解,新华网这条微博为什么会火,因为它作为最正宗的官方政策和观点的集散地,发出如此直抵公众心底的评论,不能不使人深受感动。

那么,为什么网民们不多作自主表达,而热衷于跟在有官方背景的观点后面做“微言大义”的拥趸?因为自主表达的风险是明显的。就在当晚的同一时刻,网上至少流传着三个“散布谣言”而被拘留的故事:成都网友造谣“男女当街酒后乱性”被拘;河北女子网上询问“听说娄庄发生命案了,有谁知道真相吗?”被拘;广州网民“污蔑狼牙山五壮士”被拘。

也是同一晚上,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微博也没有沉默。表示“要警惕一些地方混淆概念、突破法律边界造成‘捕谣比赛’,防止谣言定性的随意化与打击范围的扩大化”。同时,人民网管理舆情监测的一位领导,在个人微博上评论道:“子产不毁乡校,国人千古吟颂。依法治国,张驰有度。一个有活力、有理性的舆论场,一个有弹性、有法度的体制,乃国家之福。”

这真是一个佳话连连的夜晚。广州公安的微博,引用“子产不毁乡校”的古代政治典故,批评本地警方拘留“造历史谣言”的当事人的事件,原博文如下:“【谣言必须打,打击须依法,严防扩大化】散布谣言的客观后果要足以引起群众恐慌,干扰了国家机关以及其他单位的正常工作,扰乱了社会秩序,才能适用治安处罚法,而一些歪曲历史事实的谣言,不是现实的,没有扰乱公共秩序。子产不毁乡校。打击造谣要防扩大化,若人人噤若寒蝉,道路以目,显然是噩梦。”

这是批评本地本系统的言论,突破了中国在公共空间说话通常远攻近守,避重就轻,含含糊糊,言不及义的陋习。广州公安微博遂成为831日晚最红的微博明星,被竞相传诵。同时也普及了一段传统文化,“子产不毁乡校”成为当晚热词,大家纷纷注释和引申。

“谣言可以引起社会恐慌;同样,公权力不恰当的打击谣言也会引起社会恐慌。”网友评论道。那么,请问聪明的你,如何界定“谣言”?上述人民网舆情监测方面的那位领导,在他的个人微博上表示,“期待最高法对网络谣言、网上寻衅滋事,微博微信能否等同于公共空间等项作出司法解释。公民网上的表达权监督权,新兴的社会化媒体营销,需要依法保护和规范。”这一则言论在91日上午网受到网络追捧。

我们还得到古代政治遗产中去找智慧。所有上述忧虑、不安和建言,似乎都没有逃出“子产不毁乡校”的寓意。“乡校”之议肯定不免“谣言”。但是,“人们早晚干完活儿回来到这里聚一下,议论一下施政措施的好坏。他们喜欢的,我们就推行;他们讨厌的,我们就改正”,这不很好吗?至于对于上述三条“谣言”之类,不是可以用信息公开和自由辩论的方式化解吗?更多的时候对这样的“谣言”没有使用警力和拘捕,这样的太平日子不好吗?乡校既毁,则“下塞上聋,邦其倾矣”,这“危言”不足以“耸听”吗?(20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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