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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周报(第19期)丨生态环境部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 网络主播薇娅偷逃税被罚13.41亿元 _ 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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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全球头部机构ESG投资动态、中国上市公司ESG表现,开展中国ESG持续评价研究。 1、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绝不能搞简单的减碳竞赛 12月23日,证监会上市部主任李明表示,碳排放是ESG中重要的量化信息,但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的披露需要以统一有共识的核算标准、核算方法和统计口径为基础。就个体上市公司而言,要服从管理部门整体要求,绝不能搞简单的减碳竞赛、运动式减碳,因此碳排放信息披露有待核算标准等基础条件的成就,并需要与其他部门工作安排协调配合,既要积极又要稳妥。 2、中国证监会:研究稳步推进ESG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12月23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李明表示,下一步将充分听取市场各方意见,研究稳步推进ESG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推动上市公司引领绿色发展,提升治理水平。一是坚持立足我国实际,加强ESG信息披露既要借鉴国际最佳实践,更要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逐步研究确立具有中国特色的ESG话语体系。二是坚持分步推进原则,三是现阶段坚持自愿披露原则。 3、国家能源局:2022年将出台《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分领域规划 12月24日,在2022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发布了明年能源工作的七大重点任务。其一是要加强政策措施保障,出台《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以及各分领域规划。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进东中南部地区风电光伏就近开发消纳,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和“三北”地区风电光伏基地化开发,抓好沙漠、戈壁、荒漠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启动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积极稳妥发展水电,加快推进西南地区龙头水库电站建设,核准开工一批重大工程项目。有序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 4、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印发,鼓励绿色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上市等方式融资 12月24日,中国人民 银行 等部门联合印发《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目标到2025年,西部金融中心初步建成。金融体制机制更加优化,金融机构创新活力不断增强,金融开放程度显著提高,辐射集聚能力不断增强,支撑人民币“走出去”的区域战略地位更加凸显,金融生态环境明显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居全国前列。现代金融体系更加健全,金融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格局初步形成。科创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等特色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建成中国(西部)金融科技发展高地。 到2035年,西部金融中心地位更加巩固。在符合政策前提下,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境外募集资金用于成渝地区绿色企业、绿色项目。鼓励绿色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上市等方式融资。鼓励相关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 保险 。支持上海 证券 交易所、深圳 证券 交易所西部基地承接中西部地区在上海 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证券的路演。 5、人民 银行 营管部就推动落实碳减排支持工具等进行再部署 12月23日,中国人民 银行 营业管理部召开辖内主要银行 信贷 工作会议,就推动落实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进行再部署。会议要求,各银行要充分认识绿色金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碳减排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两项政策工具落地作为重要抓手,加快项目储备和对接,全力推进。会议要求,各银行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前提下,向支持范围内符合标准的项目发放贷款;引导相关企业科学、精准计量碳减排量;做好信息公开披露,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6、发改委: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高水平做好节能工作 12月23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以视频方式组织召开全国发展改革环资工作会议,会议强调,2022年要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既不能搞“碳冲锋”,又不能搞运动式“减碳”。高水平做好节能工作。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严格能耗强度管控,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进一步加强节能审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合理用能保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和骨干企业培育,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抓好全链条粮食节约减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持续抓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快推动修订节能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做好资源综合利用法立法研究,开展碳中和专项立法研究。 7、中国 证券投资 基金 业协会:适时完善绿色投资指引,吸引更多资金进入绿色投资领域 12月23日,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秘书长黄丽萍表示,下一步,协会将积极加强基础研究,服务资产端环境治理;适时完善绿色投资指引,规范绿色投研制度、绿色投资方法和绿色产品发行;持续推动绿色资产估值方法、绿色投资组合比较基准,完善市场环境,吸引更多资金尤其是长期资金进入绿色投资领域。 8、生态环境部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 1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通过3-5年的努力,试点地方基本形成有利于气候投融资发展的政策环境,培育一批气候友好型市场主体,探索一批气候投融资发展模式,打造若干个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平台,使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类要素资源向气候投融资领域充分聚集。指导试点地方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研究和推动碳金融产品的开发与对接,进一步激发碳市场交易活力。鼓励试点地方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探索开展包括碳基金、碳资产 质押 贷款、碳 保险 等碳金融服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推动碳金融体系创新发展。 9、 吉电股份 (000875.SZ):发行不超50亿元绿色公司债获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12月23日, 吉电股份 公告 ,公司于收到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绿色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10、 中国铝业 (601600.SH):拟10.2亿元参股设立中铝绿色低碳基金 12月21日, 中国铝业 公告,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出资10.2亿元参股设立中铝穗禾 有色金属 绿色低碳创新发展基金(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整体规模为60亿元。 社会(Social Responsibility) 1、网信办: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专项行动 12月22日,中央网信办召开全国网信系统视频会议,部署开展“清朗·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专项行动。会议指出,当前,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问题相互勾连、互为策应,损害网民合法权益,扰乱网络舆论环境,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对此,中央网信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专项行动。会议强调,一要是分环节治理刷分控评、刷单炒信、刷量增粉、刷榜拉票等流量造假问题。二是持续整治网络黑公关乱象。三是坚决查处涉网络水军信息、账号及相关操控平台。 2、北京市网信办依法约谈处罚 知乎 网 12月2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 知乎 网负责人,针对 知乎 网多次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责令其立即整改,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知乎网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立案。知乎网负责人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落实各项整改要求,在整改期间自行暂停相关功能。 3、近三成主播存不合规现象,浙江消保委约谈 阿里巴巴 (09988.HK)旗下淘宝及 京东 (09618.HK)等平台 12月23日,浙江省消保委发布“双11”期间对 阿里巴巴 旗下淘宝、 拼多多 (PDD.O)、 京东 、快手(01024.HK)、抖音五个平台的直播消费体察情况:近三成主播存在不合规现象,近四成直播商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浙江省消保委当天约谈五大平台及相关主播,就发现问题逐一通报。据了解,本次消费体察选择了淘宝7位主播、 拼多多 4位主播、 京东 2位主播、快手2位主播,抖音2位主播,共17位,其中包括网络人气排名前十位的李佳琦、薇娅、罗永浩、雪梨、烈儿宝贝、Timor小小疯等知名主播。体察中发现,有5位主播存在夸大宣传,用绝对性广告语、与其他直播间进行价格对比等问题。 4、网络主播薇娅偷逃税,被罚13.41亿元 12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明,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国家税务总局坚决支持杭州市税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黄薇偷逃税案件。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对各种偷逃税行为,坚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促进新经济新业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5、 中晶科技 (003026.SZ):向浙江大学 教育 基金会捐赠500万元 12月21日, 中晶科技 公告,公司为支持 教育 事业发展,更好的关爱教师学生,公司向浙江大学 教育 基金会捐赠500万元人民币,设立“浙大-中晶风华基金”,定向使用于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项用于关心帮助离退休教师生活、激励在职教职工工作热情、鼓励在校学生学习研究等相关事项。企业后续根据经营状况及基金使用情况适时追加捐赠额度。 6、 神州信息 (000555.SZ):向东润公益基金会捐赠12万元 12月20日, 神州信息 公告,公司为帮助贫困偏远地区的青少年提供更公平的教育机会,帮助贫困学生更好地成长与发展,并为国家科学人才培育做出贡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东润公益基金会捐赠的议案》,同意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东润公益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2万元。 7、 双成药业 (002693.SZ):向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捐赠2万支注射用胸腺法新 12月20日, 双成药业 公告,公司通过绍兴市红十字会向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捐赠20,000支注射用胸腺法新,用于支持绍兴市疫情防控工作。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1、 *ST美尚 (300495.SZ):公司及控股 股东 因信披违规等,遭证监会立案 12月23日, *ST美尚 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王迎燕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王迎燕立案。 2、 宋都股份 (600077.SH):董事长被证监会处以1.1亿元罚款 12月23日, 宋都股份 公告,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俞建午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俞建午违法所得3679.31万元,并处以1.1亿元的罚款。 3、 *ST环球 (600146.SH):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 12月24日, *ST环球 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4、 新开普 (300248.SZ):副总经理杨文寿误操作违规减持1万股 12月22日, 新开普 公告,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收到副总经理杨文寿出具的《关于因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其配偶因误操作杨文寿的 股票账户 ,导致杨文寿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违规减持公司股票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1%。 5、 尚纬股份 (603333.SH): 高管 梁晓明误操作致短线交易 12月21日, 尚纬股份 公告,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收到高管梁晓明《关于违规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梁晓明于2021年8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1600股;根据股份减持计划,于2021年12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3.71万股。由于误算时间,两次操作交易时间间隔未满6个月,导致构成短线交易。 6、 云内动力 (000903.SZ):高管王洪亮亲属误操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12月20日, 云内动力 公告,公司近日获悉并收到高管王洪亮出具的《关于配偶李芳买卖 云内动力 股票的说明》,在王洪亮不知情的情况下,其配偶李芳因误操作于2021年12月17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并于2021年12月17日卖出公司股票1000股,导致出现短线交易行为。李芳目前仍持有13.6万股公司股票。 7、 英洛华 (000795.SZ):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12月25日, 英洛华 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 英洛华 公司存在以下问题:对外担保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关联交易情况披露不准确。此外,英洛华存在用印审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财务管理不规范等情形。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许晓华、厉宝平、姚湘盛、魏中华、方建武、钱英红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8、 佳讯飞鸿 (300213.SZ):2019年虚增收入2312.77万元,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12月24日, 佳讯飞鸿 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 佳讯飞鸿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林菁、郑贵祥、朱铭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2019年发生多笔贸易类交易,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导致2019年虚增收入2312.77万元,占2019年 营业收入 的1.73%。 9、 新金路 (000510.SZ):独董马天平因配偶短线交易收到警示函 12月24日, 新金路 公告,马天平于2021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其配偶通过个人证券账户于2021年5月6日至9月16日期间多次买卖“ 新金路 ”股票,累计买入成交金额为39.285万元,累计卖出成交金额为184.425万元,构成短线交易,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0、 合众思壮 (002383.SZ):前财务总监朋友内幕交易,罚没1411万 12月23日,证监会网站公布的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董玮内幕交易北京 合众思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被北京监管局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470.35万元,并处以940.70万元罚款,共计罚没1411.05万元。 11、 太极股份 (002368.SZ):内部人内幕交易避损卖股,被罚10万 12月23日,证监会网站披露了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证监局对孙国锋内幕交易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做出处罚决定。 经查明,孙国锋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孙国锋”证券账户于2010年1月19日开立于 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大街证券营业部。孙国锋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操作该证券账户于2018年4月2日、4月16日和4月19日共计卖出“ 太极股份 ”6万股,成交金额193.7万元,亏损18696.6元。孙国锋未能通过上述内幕交易避损。 12、 京威股份 (002662.SZ):股东福尔达投资等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12月23日, 京威股份 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获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龚斌、龚福根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北京证监局决定: 一、对福尔达投资、龚斌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其中对福尔达投资处以30万元罚款,对龚斌处以10万元罚款。对福尔达投资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龚福根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二、对福尔达投资、龚斌在限制转让期限内转让“ 京威股份 ”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440万元罚款。其中,对福尔达投资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龚斌处以40万元罚款。 13、 *ST天首 (000611.SZ):未及时报告重大事件,收内蒙古证监局警示函 12月24日,内蒙古证监局向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邱士杰、姜琴出具警示函。经查, *ST天首 收到法院寄送的执行裁定书,知悉控股股东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 *ST天首 4000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1.84%)将被司法强制变价处置。该事项属于重大事件,应当履行临时报告义务,*ST天首直至2021年8月13日才披露该事项。 14、 百大集团 (600865.SH):定期报告不准确,相关责任人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12月22日,浙江证监局向 百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及陈夏鑫、董振东、陈琳玲、沈红霞出具警示函。经查, 百大集团 以股权配套融资的形式投资地产项目,获取固定收益。百大集团仅将此类项目作为 委托理财 在2020、2021年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定期报告不准确,也未按照对外投资的相关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并临时公告。百大集团的“花样年”项目实际已于2021年10月18日逾期,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15、 豪悦护理 (605009.SH):股东涉嫌短线交易,收浙江监管局警示函 12月23日,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日前公布的《关于对温州瓯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企业作为杭州 豪悦护理 用品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通过名下证券账户,累计卖出 豪悦护理 182712股,成交金额986.05万元;累计买入豪悦护理6000股,成交金额32.37万元。企业的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6、 游族网络 (002174.SZ):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2月23日, 游族网络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 游族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及XU FENFEN、陈芳、费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未及时按规定披露信息的问题:2021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 业绩 预告修正公告》,将2020年度预计 净利润 向下修正为-18771.58万元。此次业绩修正与2021年1月29日披露的业绩预告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差异金额较大。上述公告称修正原因系前次业绩测算时无法预估对外投资标的公允价值。实际,2021年4月19日公司财务人员已获取相关对外投资标的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公司未及时对投资标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进行核算,导致迟至4月29日才披露上述业绩修正事项。 公司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XU FENFEN作为公司董事长、陈芳作为公司总经理、费庆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17、 恒通股份 (603223.SH):前副总内幕交易,被证监会山东监管局罚没合计264.81万元 12月23日,证监会山东监管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于江水因控制他人账户内幕交易 恒通股份 。于江水该行为构成《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决定:责令于江水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于江水违法所得529614.69元,并处以2118458.76元罚款。 18、 百隆东方 (601339.SH):控制操作亲属账户短线交易,前监事违法被罚10万元 12月23日,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王维自2016年4月19日至2021年3月30日期间担任 百隆东方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洪某田系王维配偶。2016年5月9日至2021年2月23日,王维控制并操作“洪某田”证券账户交易“ 百隆东方 ”,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累计买入34.52万股,成交金额161.77万元,累计卖出34.32万股,成交金额162.05万元。 宁波监管局认为,王维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宁波监管局决定:对王维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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